第(2/3)页 宫川拿着手中的一叠资料,站了起来,将它递给了书记员,随后看向审判席,“裁判长。被告代理人认为,对方的赔偿范围不应当局限于对草皮损坏。事实上,涉案球场一直用于东洋青年门球队的训练。在球场必须开出道路给予青叶台公寓居民通行的情况下,门球队员将无法训练,必须另寻场地。” “因此,青叶台公寓不仅应赔偿损害的草皮价值,同时还应当赔偿另觅场地的费用。为证明被告主张,现在被告向法庭提交一份笔录。该份笔录系一份调解笔录。在四天之前,也即星期六。法庭召开了庭前调解。地点位于青叶台公寓会所,主持人为法官助理内野恭子。请裁判长注意调解笔录第六页。” “在第六页上,明确载明对方代理人黛真知子的原话,‘我们愿意支付另觅场地的租赁费用’。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该陈述应构成自认,属于对方代理人对于己不利事实的承认。就此,应当视为对方在这种诉讼中已经同意支付另觅场地的租赁费用。关于具体应当支付多少费用的标准,请法官参见调解笔录最尾部。上面已经载明了我们的计算方式和金额,总计约为3800万円的另觅场地费用。” “请对方按照在调解中的承诺,支付另觅训练场地的租赁费用!” 听到宫川的话语,真知子猛地一睁大眼睛。 没想到对方代理人在最后的时间段,还抛出了这样一个炸弹,让自己鸡飞狗跳。 真知子立刻站了起来,高声说道:“反对!裁判长。调解笔录中做出的陈述,根本不属于自认。所谓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做出的对于己不利事实的承认。即该前提是诉讼过程,而非调解过程。在调解之中,双方互相做出让步是非常正常的事。如果把这种让步能够作为不利的证据在法庭上采用的话,那以后没人会在调解中让步了!” “再退一步说,自认是对事实承认。我们只是表态,愿意在对方让步的情况下,我们也相应支付费用。这种表态,没有包含对任何事实状态的描述。方才被告代理人是在随意混用诉讼法的自认概念!” 真知子一番连珠炮弹般的话语发射出来。 却见那一边,宫川没有理会真知子的反驳,只是往前踏上一步,微微仰着头,那双眸子在法庭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尤为动人,她的言语仿佛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魔力,只听得她的声音如歌如泣一般说道: “裁判长。正在涉案球场训练的东洋青年门球队,是一只聋哑人队伍,而被告高井这正是队伍的教练。最近她们正在全力备战世界门球锦标赛。能够奋战在世界大赛的舞台上,对于这些特殊人群而言,有着非同比拟的意义。如果球场被迫开放,她们就将失去这一块训练场所。” “现在东京都的门球场场地已经饱和,无法腾出场地给东洋青年门球队训练。她们要么只能去根本不达标的人工塑料草皮上训练,要么只能被迫租用费用高昂,且场地过于庞大的足球场来进行训练。而后者对于队伍的财政状况而言,造成的负担太大了。” “被告代理人请求裁判长考虑到本案被告的特殊情况,在作出判决时,兼顾法、理、情。让法律在实施中,亦有情感和温度!” 宫川一番演说回荡在法庭之内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