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三章 炸场-《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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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书记员“噼里啪啦”地敲击着键盘,将律师的发言记入了庭审笔录之中,“无罪辩护”几个大字再度确认了刚刚所发生的回答。

    一秒。

    两秒。

    三秒。

    过了足足半分钟,法庭内的众人才明白发生了什么——

    被告人已经认罪了,然而律师却要作无罪辩护。

    这算是什么?

    律师怎么能够脱离被告人的观点,进行辩护?!

    刹那之间,整个旁听席瞬间炸锅,躁动起来。大学高层的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,马上与周遭的人士交头接耳,低语起来。还有一些人士,则摸出了手机,迅速敲击着键盘,要把最新的情况汇报出去。

    “安静!法庭之内,不能喧哗。”旁边的法警大声喊道。

    岩永已经愣在了原地,即使是作为一个资深检察官的他,在这一瞬间也不能完全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被告人认罪了,可是律师却坚持无罪。

    等等。

    怎么会有这种情况的出现。

    被告人与律师的观点,怎么会发生不一致?!

    岩永的大脑迅速运转起来,在片刻之后,他骤然反应过来面前这个叫做北原的律师究竟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他在规避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失效!!!

    通过让被告人认罪认罚,而律师来作无罪辩护的做法,来规避具结书失效的法律后果。这样就既能够做到无罪辩护,又能有一个安全线,使得被告人享受到认罪认罚带来的减刑效益。

    这算是什么?!这简直是**裸地愚弄国法。

    “等等!”岩永瞬间被这一做法彻底激怒,立刻站起身来,走到席位面前,“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。你作为辩护律师,凭什么还要作无罪辩护!!难道你不是睁眼说瞎话吗!被告人已经认罪,你凭什么不作有罪辩护!!”

    这位检察官以前未有的严厉语气,高声训斥道。

    北原仍然优哉游哉地站在辩护席前,丝毫没有受到这厉声训斥影响,不紧不慢地答道:“岩永检察官。你似乎忘记了一点,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,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系根据事实与法律,而非被告人的意志。现我行使独立辩护权,于法有据!”

    【独立辩护权】

    【在民事诉讼中,律师往往是委托人的代理人,需要按照委托人的意志来发表相关意见。而在刑事诉讼中,尽管律师也接受被告人的委托。但是《刑事诉讼法》却规定辩护人需要依据事实与法律,来发表辩护意见。由此产生了独立辩护权的法律争论,即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否可发表与被告不一致的意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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